一、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谢连杰律师认为,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或可索赔(具体咨询可联系微信
【提示上述索赔区间并非法院认定的最终索赔区间,如有变动,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有变动会第一时间提示投资者。】
2025年1月8日晚,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圣制药”)发布公司及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刘群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涉嫌信息公开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刘群进行立案。
根据2022年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已取消起诉的前置程序,且诉讼时效今日开始起算,广大股民应尽快起诉,以免错过诉讼时效。
一、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谢连杰律师认为,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有望获赔(具体咨询可联系微信):于2021年4月29日-2024年02月28日之间买入,并在2024年02月28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
【提示上述索赔区间并非法院认定的最终索赔期间,如有变动,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第一时间提示投资者。】
2025年1月8日,上海易连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经查明,上海易连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2020年和2021年年度报告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存在虚假记载;2、2020年和2021年年度报告未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3、通过虚假贸易虚增营业收入、总利润,导致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4年12月9日,上海易连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沪证监处罚字【2024】33号)。
2024年2月28日,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易连”)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公开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根据2022年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已取消起诉的前置程序且诉讼时效今日开始起算,广大股民应尽快起诉,以免错过诉讼时效。
一般而言,如果上市公司因涉嫌信息公开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随后股价出现大幅度下滑的情况,投资者因此遭受的损失,获得赔偿的几率比较大。
投资者起诉上市公司赔偿相应的损失的前提是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已经被有关机关认定。实务中最常见的情形是,证监会针对上市公司作出了《立案调查》。